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摆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中共中央、国务院密集印发各类文件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分别提出具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系列精神,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程,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全面推进社会信用共治格局;内蒙古信用商会、内蒙古公共信用服务中心倡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共治的要求,为动员全社会积极广泛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定面向社会,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招募社会信用志愿者、社会信用监督员等,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募单位基本情况
(一)内蒙古信用商会
内蒙古信用商会成立于2007年,是经由自治区民政厅批准,工商联业务主管的信用主题综合型社会组织。目前,商会会员总数过万,会员企业涵盖了全区12个盟市著名企业、国有企业、自治区规模企业中小微企业等(内蒙古信用商会官网www.cxnmg.com)。
(二)内蒙古公共信用服务中心
内蒙古公共信用服务中心成立于2011年,是全国第一家致力于信用体系建设的社会组织,也是全国唯一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集成服务的信用体系建设专家。现已形成一整套服务政府和社会的信用体系建设措施、办法。主要业务内容包括:政府服务和社会服务两大类(内蒙古公共信用服务中心官网www.nmxygl.com)。
二、招募具体情况
(一)招聘岗位:社会信用志愿者、社会信用监督员;
(二)岗位性质及针对人群:兼职 /各类在职人员、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三)招聘人数:呼和浩特市200人、包头市200人、乌海市200人、鄂尔多斯市200人、赤峰市260人、锡林郭勒盟100人、巴彦淖尔市100人、阿拉善盟50人、通辽市200人、呼伦贝尔市200人、乌兰察布市150人、兴安盟120人、二连浩特市60人、满洲里市60人;
(四)工作地点:自由职业(一般不限定地点,除集体活动和培训外)。
(五)工作方式:宣传诚信、推广信用文化、信用成果,监督失信行为,发现典型诚实守信案例等,通过互联网方式向招募单位报告,推荐,汇报,举荐。
(六)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政策方针和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操守,为人正派、做事公道、诚实守信的公民;
3、热衷于社会公益服务事业;
4、勤劳、认真、适应能力强并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5、有兼职意向,愿以兼职提升生活质量,丰富生活;
6、有开展志愿者和监督员的便利条件和社会资源者优先。
三、岗位基本职责
(一)社会信用志愿者
1、发现并举荐诚实守信的企业、公民等;
2、为诚实守信企业提供必要的信用优待服务等;
3、广泛深入参与志愿者信用宣传活动。
(二)社会信用监督员
1、监督身边的失信行为,并记录记载;
2、参与宣传推广诚信文化;
3、参与推广信用成果。
四、报酬待遇
报酬计算方式以计件制和绩效制为主,按月结算;无基础工资,不形成劳动关系。
五、报名
(一)投递简历至邮箱(详见附件登记表);
(二)由内蒙古信用商会、内蒙古公共信用服务中心办公室统一筛查;
(三)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统一面试;
(四)上岗前将进行统一培训;
(五)所被招入的志愿者和监督员将纳入内蒙古志愿者义工联合会数据库,并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5号《志愿服务条例》规定的相关优待措施;同时信息纳入内蒙古公共信用服务中心的公民信用数据库,并在公民信用数据中据实记载,享受信用加分;
(六)符合所招募条件者请依照报名流程进行报名,谢绝直接拜访。
联系人:王海蓉
电话:0471-6610858/15047877921
地址:呼和浩特市呼伦北路89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区2号楼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信用商会、内蒙古公共信用服务中心公开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